會員首次登錄 ..............
會員權利 ....................
集點及兌換辦法 ...........
會員兌換點數查詢 ........
消費記錄查詢 .............
基本資料修改 .............
訂單查詢 ...................
重發認証信 ..................
 


會員權利
1.

加油前請出示會員卡,以便享有會員各項優惠之權益。若未出示會員卡,則視同放棄。

2. 使用現金、信用卡加油之會員,單次加油滿一公升(含)以上,即可累積紅利點數。有關會員卡相關活動,敬請詳閱加油站現場公告。
3. 凡持台塑發行或西歐發行之油票等加油消費時,恕不累積紅利點數。
4. 為避免持卡人紅利點數遭到冒用,每次兌換商品時,請出示持卡人身分證件,以確保雙方權益。
5. 請妥善保管您的會員卡,如有遺失或損壞,請向本公司全省加油站辦理掛失,並向本公司營企課辦理會員卡紅利積點部份凍結事宜。申請補發會員卡時,需攜帶會員本人身分證以便確認,並繳交核發新卡手續費新台幣 100 元。原遺失卡片之紅利積點點數(以掛失停用或申請補核發新卡時,電腦所載資料為準),可移轉計入新卡片內。
6. 會員卡所累積紅利點數,會員不得將自有點數轉讓他人,或要求折抵現金。
7. 本公司保有修改會員辦法、活動內容及終止本卡效力之權利。詳細內容於本公司加油站內張貼公告,恕不另外個別通知會員。
8. 會員卡紅利點數,每年結清一次,前一年之累積點數兌換期限為次年 6 月 30 日止。
9. 持卡人如有任何違法使用情形(例如:仿冒偽造卡片、點數者),一經查察屬實,立即終止該會員一切權益,並移送法辦。
10. 會員紅利點數,有合法性疑慮時,本公司將凍結其紅利之登錄及點數使用,經確定合法性無誤後始登錄會員紅利中。
11. 同一人申請多張會員卡,欲將多張卡片紅利積點點數合併時,本公司收取點數合併手續費新台幣 30 元。而不同會員姓名之會員卡點數,則不得申請合併。
12. 本公司因辦理會員購貨及促銷活動等業務運作及管理作業需要,需蒐集、處理、傳遞及利用客戶之個人資料,包括姓名、身分證字號(統一編號)、生日、性別、聯絡地址、聯絡電話(行動電話)、電子信箱帳號、車號等相關資料
13. 本公司就會員所填具之上述資料,僅供本公司於營運地區及營運期間內,執行各項業務相關作業使用。
14.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,會員就其提供之個人資料得向本公司行使下列權利:
1)請求查詢、製給複製本,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。
2)請求補充、更正,惟依法客戶應為適當之釋明。
3)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及刪除,惟依法本公司因業務所必須者,得
     不依客戶請求為之。
15. 會員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惟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者,本公司將無法進行必要之購貨業務運作,致無法提供相關購貨服務而會使客戶權益受損。